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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、不講玄義,略判教相分五:
- 五重玄義:釋名、顯體、明宗、論用、判教相。其中「顯體」,於經文中再作提醒。「判教相」,關係到講深講淺,宜先作分析。至於其他三項,前文已略有介紹。
- 一代時教分為五味:華嚴時,喻為乳味。阿含時,喻為酪味。方等時,喻為生酥味。般若時,喻為熟酥味。法華涅槃時,喻為醍醐味。
- 本經歸類:按《地藏經.稱佛名號品第九》,佛告地藏菩薩:「今正是時,唯當速說,吾即涅槃,使汝早畢是願,吾亦無憂現在未來一切眾生。」則此經說在《法華》之後,《涅槃》之前,教相應例同《行法經》、《像法決疑經》,判屬第五時無上醍醐味。
- 標本藥方:本經偏重不墮三惡道,得生人天之益,乃是治標,最終還是希望眾生斷煩惱、證涅槃,甚至畢竟成佛,才是治本藥方。
- 文淺理深:本經偏重因果報應,偏說地獄名相等事相,正是「借事顯理」,顯「心作心是」之理。《十六觀經》云:「是心作佛,是心是佛」;本經告訴我們:「是心作地獄,是心是地獄」,不但借事顯理,而且是「全事即理」,完全會歸到自己之心性上來,與《法華經》《涅槃經》皆同一味。
乙、本經內容分科大意分三:
一、序 分:明教化由:忉利天宮神通品第一。
二、正宗分,有四段:
- 明能化主:分身集會品第二。
- 明所化機:觀眾生業緣品第三、閻浮眾生業感品第四、地獄名號品第五。
- 明度脫緣:如來讚歎品第六、利益存亡品第七,閻羅王眾讚歎品第八。
- 明成佛因:稱佛名號品第九、校量布施功德緣品第十。
三、流通分,有三段:
- 明護法主:地神護法品第十一。
- 明見聞益:見聞利益品第十二。
- 明囑累事:囑累人天品第十三。
丙、破地獄偈:若人欲了知,三世一切佛,
應觀法界性,一切唯心造。